民生政策
凉山州民政局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凉山州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 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
 政策文号:  凉民发〔2022〕27号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22-06-17
 发布年度:  2022

凉山州民政局

文件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残疾人联合会

凉民发〔202227

关于建立凉山州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

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2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州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水平扩大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面经州政府批准,从202281日起,全州建立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护理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护理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残疾类别为智力或精神残疾(包括多重残疾中的智力或精神)的凉山州户籍残疾人。

补贴标准2022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执行;从2023年起,参照《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凉民发〔202217号)提高补贴标准,每年增加10/月,到2025年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

二、资金来源

发放护理补贴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由州、县(市)财政共同分担,州级财政按照各县(市)年度分月实际发放人数和标准计算金额的50%补助县(市),各县(市)财政承担其余50%资金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自愿申请。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县(市)级残联审核,县(市)级残联审核后报县(市)级民政部门审定县(市)级民政部门审定合格后,在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县(市)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补贴发放。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起计发护理补贴。补贴资金由民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发放护理补贴:

1.残疾人死亡的2.残疾人户籍迁出本州的3.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4.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四、政策衔接

已出台相关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扩面实施办法的县(市),请按照当地现行实施办法继续执行,超过州统一标准和人员范围的资金由各县(市)自行解决并由民政部门负责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既符合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可享受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

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残联和民政部门在审核申请材料时,要审核有关政策的衔接情况。对不符合以上政策衔接要求的应审定为不合格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建立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是我州重要的残疾人民生实事,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要积极对接、加强协作,做好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的审定、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补贴的受理、初审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及必要工作经费。要充分利用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申请、审核、发放、查询、统计分析、数据监测等功能,做到应发尽发、应退尽退。

(二)严格监管。各地要在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年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要及时调查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档案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档案管理工作,建立补贴对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做到信息完整、手续完善、材料齐全

(四)广泛宣传。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是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进一步扩面,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要统筹指导基层开展宣传工作,要采用灵活多样形式宣传解读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使残疾人及其家属了解政策内容和申领要求,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凉山州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

请审批表

凉山州民政局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残疾人联合会

2022617

附件

凉山州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

护理费用补贴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或监护人):

  

  

出生年月

户籍

类别

城镇

农村

家庭人口

残疾

类别

残疾

等级

身份证号

第二代残疾证号

自理能力

基本自理       需要一般护理       需要长期护理

开户银行

银行

卡号

户籍地址

市(州)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家庭住址

市(州)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联系电话

座机:                      手机:

村(社区)初审和公示意见

盖章:    

                 

乡镇(街道)审核

意见

盖章:

                          

县(市)

残联审核

意见

盖章:             

         

县(市)

民政部门

审定意见

盖章:             

         

凉山州民政局办公室                     202261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