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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住建发〔2020〕 号
会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会东县2020年度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暨特殊困难群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确保脱贫攻坚顺利收官。现将《会东县2020年度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暨特殊困难群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会东县2020年度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暨特殊困难群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会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日
会东县2020年度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暨特殊困难群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住房安全有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社会主义道路上一个也不能少,全面小康大家一起走,紧盯“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分类施策、狠抓政策落实,全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问题,确保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收官。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籍特殊困难群体基本情况
按照<凉山州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州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推进暨核验工作的紧急通知》>(凉农房联席办〔2020〕29号)、中共会东县委办公室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东委办〔2020〕118号)文件精神,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户、留守老人、困境儿童等进行全面排查,截止2020年7月2日,经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全面排查核验,共排查出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162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9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群体83户。
二、科学合理制定工作措施
为全面完成“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一户一策,做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暨特殊困难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全面完成。各乡镇(街道)可根据本地财政情况,适当配套部分资金用于“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
(一)拆旧建新。新建县财政按照2.5万元/户的标准的予以补助,修建住房必须具有上下圈梁、构造柱等抗震设防措施,确保新建住房选址合理、基础牢靠、结构安全、抗震构造措施到位。坚持既要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严禁豪华装修,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19〕429号)文件要求,原则上 1-3 人户在40-60平米,1 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及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米,不高于18平米。厨房和厕所建在房屋内的总建筑面积可适当提高,3 人及以下农户厨房面积不超过5平米、厕所面积不超过2.5平米;3 人以上农户厨房面积不超过7平米、厕所面积不超过3平米,楼梯间面积不计入危改房建筑面积,可在设计上预留扩建接口,做到满足农户脱贫致富后扩建需求。兜底集中新建“幸福大院”解决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住房可作为村集体财产,在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死亡后,循环使用。
(二)维修加固。维修加固县财政按照1.0万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维修加固农房应在房屋开裂、危险点实施加固措施,消除正常使用危险点、明显改善危房存在的结构体系不合理、传力不明确、构造措施不完备等问题,不得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
(三)其他方式。充分发挥农户自建能力,通过农户自力更生能够解决的自行解决,房屋局部危险不影响住房整体结构安全的,由农户自行维修解决,农户确实无力维修的由乡(镇)、村、帮扶单位筹资进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农户自愿放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各乡镇(街道)要主动与农户签订农村危房告知书、自愿放弃危房改造承诺书,通过投亲靠友、子女抚养、租房、购买安全住房、敬老院集中供养、建设集体公租住房或幸福大院、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租房置换或租赁村内闲置住房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对于住房鉴定为C、D级,但主动放弃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必须完善以下几项工作:
1.具备农户签署的放弃改造承诺书。
2.具备该农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其他途径实现住房安全保障的佐证材料(如:租赁协议、敬老院、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等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确保贫困人口不住危房。
3.积极应道拆除原有住房,确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拆除的,要依据《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在原有危房上悬挂标识牌(样式参照附件4),做好安全隐患提醒。
三、高度重视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是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基础工作,是评价各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是各类专项检查、审计、巡视、考核发现问题的切入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户档案及信息录入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与危房改造工程同安排、同验收、同考核、同奖惩。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相应经费保障。严格按照“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的要求,确保档案资料规范齐全,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进行规范,以及农户主动放弃农村危房改造的承诺书,作为备查依据。除建档立贫困户外的所有农户要严格按照要求录入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61.90.35:84/NWF/main/Login.aspx),7月10前必须在系统内录入为开工,8月31日前录入为竣工。“一户一档”材料在竣工验收完毕后,移交一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乡镇(街道)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执一份。
四、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是“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一项重要保障内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审视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追究制”工作方法,采取非常规措施,一户一策,主要领导包片区、副职领导包户包人督促质量安全进度,明确责任人员,强力推进。要对照问题清单,认真研究梳理,按照“定标准、定措施、定时限、定任务”的工作要求,从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方面深入分析,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解决问题方案,做到逐项逐户销号,全面补齐工作短板;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建设工作;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实行周报制度,每周向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工作进度,对工作滞后的乡镇(街道)予以全县通报、批评、问责,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务必落实责任在7月10日前全面开工建设,8月31日前全面完工。联系人:朱峻锋;联系电话:18728983983。
附件:1.会东县2020年度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暨特殊困难群体农村危房改造台账表
2.农村危房改造告知书承诺书
3.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农户信息档案
4.农村危房标识牌
会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日
会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