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东县江西街乡大龙村产业扶持基金
使用实施方案
根据《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东县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6〕145号)、《会东县财政局 会东县农牧局 会东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会东县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东财办〔2017〕258号)、《会东县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推进会纪要》、《2019年江西街乡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村产业扶持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积极探索和创新产业扶贫机制,充分发挥基金使用效益,发展村集体经济主导产业,盘活我村集体经济。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产业扶持基金来源
按照省补助、县安排的原则,县财政局为我村划拨了产业扶持基金41.1万元。
二、 产业扶持基金使用
(一) 使用原则
在贫困户有产业发展欲望、资金需求、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按借款程序给贫困户办理借款。产业扶持基金首先保障贫困借款,结余部分用于入股发展村集体经济主导产业。
(二) 使用细则
从产业扶持基金划拨到我村账户至今,我村积极宣传。引导有发展意愿、实干精神、偿还能力的贫困户按相关借款要求借产业扶持基金发展产业,但有有发展意愿、实干精神、偿还能力的贫困无资金需求;有资金需求的贫困户无发展意愿、无实干精神、无偿还能力,致使我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进度滞后。经我村两委召开群众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将产业扶持基金41.1万元全部由村集体借出入股发展由村集体经济主导,村民入股参与的温泉养鱼产业。
三、 温泉养鱼产业实施方案
(一) 成立组织
成立由村集体经济主导的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由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管理、运作等。
(二) 基地建设
1. 地点:大龙村
2. 规模:23亩
3. 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
4. 主要内容:流转土地23亩建成温泉养鱼基地
(三) 股份组成
1. 产业扶持基金入股:村集体经济借用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41.1万元;
2. 被流转土地前5年土地流转费一次性入股:温泉养鱼前期规划流转土地23亩,1000元/亩/年,被流转土地5年土地流转费折合资金15万元,构成原始股;5年后由专业合作社按年支付被流转土地1000元/亩/年的土地流转费,支付的土地流转费计入生产成本,被流转土地原始占股不变;
3. 基础设施建设一次性占用土地赔偿费入股:温泉道路建设占用土地约4.7亩,按30000元/亩标准,折合资金约14万元,构成原始股;
四、 产业扶持基金入股温泉养鱼扶贫带贫机制
(一) 务工带动:温泉养鱼产业用工优先满足贫困户,给贫困户提供工作岗位,带来务工收入;
(二) 产业扶持基金入股产生效益部分分红:村集体经济在温泉养鱼产业中占比30股部分产生的利润,由村集体经济拿出30%也分红方式分配给全村27户贫困户及部分特殊困难户,结余部分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五、 基金规划使用
目前大龙村温泉养鱼总计投资资金41.1万元,9.3万元用于开挖鱼塘,8万元用于购买鱼苗,购买管道4.4544万元,购买胶膜7.56万元,架管道铺胶膜,排沟清理,架安全防护栏工钱2万元,赔偿青苗款1.3万元,购买饲料2万元,购买安全网3万元,管道、胶膜、及下车费0.46万元,挖掘机清理沟费0.3456万元,订购来年的的鱼饲料费用开支2.68万元。
大龙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11月7日